长安街道
长安街道
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
发布人:长安街道 生成日期:2008-04-18 点击数:653
为方便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受理申请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长安街道党政办.本机关的办公地址: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88号长安街道办事处;办公时间: 8:30-16:30(节假日除外); 联系电话:83571906;传真号码:83571988;邮政编码:214174;电子邮箱地址:changanwangfeng@163.com
2、提出申请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在惠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://zfxxgk.huishan.gov.cn“长安街道”专栏上在线填写电子版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即可,或下载《申请表》填写,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。
(2)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申请表可在街道党政办申请领取、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(3)特别程序
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。
三、申请处理
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,应当场登记。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,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,作出答复:
(1)属于应当公开的,制作公开决定书;
(2)属于免予公开的,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;
(3)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各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,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(4)属于应当主动公开,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当向社会公开,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(5)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,应当告知联系方式;
(6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;
(7)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。
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经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4、收取费用
按照国家规定标准,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、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,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5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
相关附件: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办事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.DOC
 
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
地址: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号     邮政编码:214431
技术支持:无锡中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无锡中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