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林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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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惠山区农林局依申请公开办法
发布人:农林局 生成日期:2008-04-22 点击数:458

 

为方便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,特制定本办法。

1、受理申请机构

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本局人秘科。本机关的办公地址: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文惠路8号惠山区政府6号楼1楼;办公时间:上午9∶00~17∶00(节假日除外);联系电话:0510-83597000转6106、6109 ;传真号码:0510-83598579;邮政编码:214174;电子邮箱地址:hsnljzwgk@huishan.gov.cn。

2、提出申请
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在“惠山区农林局的惠山农林网(www.hsnlj.gov.cn)”上在线填写电子版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即可,或下载《申请表》填写,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。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可在本局上述网站(www.hsnlj.gov.cn)或“中国·惠山”政府网站上下载,具体网址为www.huishan.gov.cn。
(2)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、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(3)特别程序
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。
3、申请处理
本机关受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。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,作出答复:
(1)属于应当公开的,制作公开决定书;
(2)属于免予公开的,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;
(3)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(4)属于应当主动公开,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,及时向社会公开,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(5)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掌握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,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,告知联系方式;
(6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;
(7)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。
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4、收取费用
按照国家规定标准,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、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,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5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
 
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
地址: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号     邮政编码:2144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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